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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泡菜店

  • 发布时间:2021-05-17
  •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我要开泡菜店.docx

 

(总时限:13个工作日)

一、基本信息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承诺时限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个工作日

直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 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

13个工作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3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涉及事项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样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数量、形式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健康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食品采购流程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方位图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元/日/㎡;其他项目:1元/日/㎡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1828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8873785871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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