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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doc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中心市监窗口

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市场主体

设立登记申请人选择符合自己的一类申请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县市监局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公司章程(原件 1份)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6.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7.《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原件 1份)
8.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1份)
9.董事会决议(设董事会的)(原件 1份)
10.监事会决议(设监事会的)(原件 1份)
11.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原件 1份)
12.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承诺书(原件 1份)

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可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也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hunan.gov.cn)”扫码下载

分公司设立

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 1份)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1份)
5.《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原件 1份)
6.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原件 1份)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8.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原件 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 1份)

4.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份)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1份)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6.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原件1份)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原件 1份)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复印件 1份)
5.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可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也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hunan.gov.cn)”扫码下载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投资人身份证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3.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复印件 1份)
4.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个体工商户注销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1、个体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1份)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份)

3、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原件 1份)

4、开业登记书(原件 1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文印费、快递费等自理。

、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