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部门服务
  • 便民服务
  • 互联网+监督
  • 我的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一件事一次办 > 详情

我要开书店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总时限:13个工作日)

一、基本信息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承诺时限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个工作日

直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 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县新闻出版社

7个工作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3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住建局

13个工作日

申请人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77.58.140:

8380/app/login.html)进行消防设计申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13个工作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县卫健局

1个工作日

 

发票领购(资格、用量、种类)确认

 

县税务局

1个工作日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1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涉及事项

“我要开手机维修店”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健康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食品采购流程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方位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样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数量、形式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元/日/㎡;其他项目:1元/日/㎡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

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

桃花江大道100号)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五、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1828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33425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