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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小餐馆

  • 发布时间:2019-09-0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开小餐馆(50平方米以下).docx




时限:10个工作日

一、基本信息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承诺时限

备 注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个工作日

直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 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6个工作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3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个工作日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1个工作日

 

发票领购(资格、用量、种类)确认

 

县税务局

1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涉及事项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样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数量、形式

复印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其他项目:1//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

桃花江大道100号)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1日—9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1日—次年4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1828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33425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