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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社区卫生服务站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开社区卫生服务站.docx



总时限:26个工作日

一、基本信息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承诺时限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营业执照

县民政局

5个工作日

直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 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3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县卫健局

13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住建局

13个工作日

申请人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77.58.140:

8580/app/login.html)进行消防设计申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1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生态环境

桃江分局

10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涉及事项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不动产证(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验资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举办者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裱及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裱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裱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裱及章程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裱及名单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裱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裱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出资承诺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办学许可证或职业培训许可证(民办学校)、医疗执业许可证(民办医院)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裱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变更会议纪要或注销会议纪要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及副本原件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裱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的批文(必须载明“债权债务已清结”)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财务清算报告、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印章及财务凭证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减资、注销公告或遗失登报公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

 

建设项目所在县(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单位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请求批复并同意全文本公示的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工业项目(公益类项目和只排放生活污水的项.项目除外)总量申请确认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职称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其他从业医生、护士的相关资料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平面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书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相关工作制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样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数量、形式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主体工程安全承诺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图案审查合格文件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质量保证书(正楷书写,施工、消防单位加盖公章)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建设方、施工总承包和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加盖公章)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公章)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施工单位资料:包括施工总承包和

消防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监理单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检测单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消防工程师及身份证)(加盖公章)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资料单独成册(消防产品资料清单、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身份证(“B”签)及合格证)原件,(认证证书3C、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单独成册)(开工记录、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消防给水(消防栓)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给水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调试报告、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含建筑总平面图、规划总平面图、给排水总平面图、电气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消防给排水竣工图、消防电气竣工图、消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竣工图等采用PDF格式(含电子光盘及纸质资料)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元/日/㎡;其他项目:1元/日/㎡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

桃花江大道50号)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50日)

上午  8∶50—12∶00      

下午14∶00—17∶50

②冬季(5月1日—次年4月5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57—8218280

2.监督投诉电话:0757—8788959

5.快递服务电话:133425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