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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发布时间:2019-08-2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docx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局窗口

三、办理时限:即时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县医保局

户口簿

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统筹地区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含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在出生28天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需转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等)导致未能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户籍或其他关系异动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局窗口

(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881528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