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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 发布时间:2019-08-2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结业生落户).docx


一、事项名称:我要迁入户口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我要迁入户口

高校毕业生落户

准迁证/落户通知单

县公安局

1,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核验居民身份证。

2,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毕业后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或母现户籍地):交验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

毕业生将户口迁往城镇:交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投靠亲属的须另外交验亲属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一份、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一份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各乡镇派出所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882143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