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事项名称:我要迁入户口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
我要迁入户口 |
高校毕业生落户 |
准迁证/落户通知单 |
县公安局 |
1,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核验居民身份证。 2,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 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毕业后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或母现户籍地):交验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 毕业生将户口迁往城镇:交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投靠亲属的须另外交验亲属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簿内页)复印件一份、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一份。 |
|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各乡镇派出所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882143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