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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 发布时间:2019-08-2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港澳通行证.docx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窗口

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我要办理

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与签注

港澳通行证

县公安局

1、本地户籍人员只须交验身份证(异地户籍人员除外);非首次申办的,需交验原有往来港澳通行
2、填写申请表一份
3、签出工作单位意见一份

具体要求如下: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由其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出具单位意见。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等。属于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须单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见。对于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应提交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国申请的意见。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予签发的五种情形。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改价格[2019]914号:1、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 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 件,短期多次有效签80元/件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882143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