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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 发布时间:2019-08-2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docx


一、事项名称: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户口迁入登记

准迁证/落户通知单

县公安局

在迁入地购买了商品房的:交验住宅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复印件一份交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一份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各乡镇派出所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882143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