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工伤认定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工伤认定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工伤保险窗口
三、办理时限:95天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我要办理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证人证言两份(一人受伤需两人作证,一个证人一份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②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病历复印件和死亡证明 ④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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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
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0019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