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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工伤认定

  • 发布时间:2019-09-0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理工伤认定.docx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工伤认定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工伤保险窗口

三、办理时限:95天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我要办理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证人证言两份(一人受伤需两人作证,一个证人一份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②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病历复印件和死亡证明

④其他材料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

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0019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