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二、适用范围:桃江县境内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三、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燃气窗口
四、办理说明:
1. 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主选择、合并事项。
2.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需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3.在一次办理一件事时,所提交资料中凡需提供两次以上的相同资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一律只需提供原件供受理窗口扫描即可。
4.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5.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五、办理时限
序号 |
实施部门 |
涉及事项 |
办理时限 |
总时限 |
1 |
县燃气公司 |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的供应接入 |
10个工作日 |
10 个 工 作 日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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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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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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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城管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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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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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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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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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六、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的供应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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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燃气公司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用气设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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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交通运输局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书附件、申请报告(原件 3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由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3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原件 3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3份) 5、施工方案(原件 3份) 6、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3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3份) 8、公路修复、改建、赔补偿方案(原件 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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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 2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原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由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复印件 2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2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2份) 5、施工方案、施工说明(原件 2份) 6、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2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2份) 8、公路桥梁、隧道、涵洞修复、赔补偿方案(原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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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 2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工程资质证书、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2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2份) 5、施工方案(原件 2份) 6、施工设计方案、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2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2份) 8、公路修复、改建、赔补偿方案(原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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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城市自来水供应、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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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 |
1、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审批表(原件 1份)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方案(原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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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1、挖掘道路申请书(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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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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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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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1、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申请(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4、工程现场施工方案(原件 1份) 5、与园林绿化企业签订绿化树木砍伐、修剪合同书(城市公共绿地树木砍伐修剪与市园林处园林公司签订)(原件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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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1、城市古树名木迁移申请(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4、工程现场施工方案(原件 1份) |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1.城市道路占用费
①收费标准:基建项目收费标准为0.5元每日每平米,其他项目收费标准为1元每日每平米
②收费依据:湘价改费[2016]716号
2.天燃气报装费用:根据实际工程量和用气设备而定。
3.文印费、快递费等自理。
九、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