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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理企业用气报装.doc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二、适用范围:桃江县境内办理企业用气报装

三、受理窗口: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燃气窗口

四、办理说明:

1. 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主选择、合并事项。

2.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需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3.在一次办理一件事时,所提交资料中凡需提供两次以上的相同资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一律只需提供原件供受理窗口扫描即可。

4.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5.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办理时限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事项

办理时限

总时限

1

燃气公司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的供应接入

10个工作日

 

 

 

 

10

2

交通运输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10个工作日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3

城管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10个工作日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5个工作日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7个工作日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的供应接入

 

燃气公司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用气设备信息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交通运输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书附件、申请报告(原件 3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由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3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原件 3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3份)

5、施工方案(原件 3份)

6、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3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3份)

8、公路修复、改建、赔补偿方案(原件 3份)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 2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的原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由受理机关对复印件核对盖章,原件退回申请人)(复印件 2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2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2份)

5、施工方案、施工说明(原件 2份)

6、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2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2份)

8、公路桥梁、隧道、涵洞修复、赔补偿方案(原件 2份)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 2份)

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工程资质证书、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批准性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2份)

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和施工图(原件 2份)

5、施工方案(原件 2份)

6、施工设计方案、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原件 2份)

7、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 2份)

8、公路修复、改建、赔补偿方案(原件 2份)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城市自来水供应、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等

 

城管

1、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审批表(原件 1份)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方案(原件 1份)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1、挖掘道路申请书(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1、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申请(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4、工程现场施工方案(原件 1份)

5、与园林绿化企业签订绿化树木砍伐、修剪合同书(城市公共绿地树木砍伐修剪与市园林处园林公司签订)(原件 1份)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1、城市古树名木迁移申请(原件 1份)

2、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或设计图纸(复印件 1份)

4、工程现场施工方案(原件 1份)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1.城市道路占用费

①收费标准:基建项目收费标准为0.5元每日每平米,其他项目收费标准为1元每日每平米

②收费依据:湘价改费[2016]716号

2.天燃气报装费用:根据实际工程量和用气设备而定。

3.文印费、快递费等自理。

、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