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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残疾人证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理残疾人证.doc


一、事项名称:我要理残疾人证

二、适用范围:桃江县境内残疾

三、受理窗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残联窗口

四、办理说明:

1. 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主选择、合并事项。

2.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需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3.在一次办理一件事时,所提交资料中凡需提供两次以上的相同资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一律只需提供原件供受理窗口扫描即可。

4.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5.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办理时限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事项

办理时限

总时限

1

残联

受理申请、确认和录入资料、发放证件、档案管理

15个工作日

 

60

2

卫健

对非现役军人、公务员等人员残疾等级的认定和评定

60个工作日

3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

评残结论公示

7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受理申请、确认和录入资料、发放证件、档案管理

 

残联部门

1、当地政府残联(民政所),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准备3张2寸的白底彩照,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工作日的每周四、每周五上午到桃江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健康体检中心进行鉴定;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工作日的每周四,周五到桃江县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
2、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智力、精神类残疾人需要准备好可以证明其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1份。

到期换证的残疾人,按照新办证的流程到相应的残疾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对非现役军人、公务员等人员残疾等级的认定和评定

 

卫生健康部门

身份证、申请报告(原件 1份)

新办、调级和2018年前未经医院评残的持证人换(补)证的,需要到指定医院评残。

评残结论公示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

评残结论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文印费等自理。

、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