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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办就业登记.doc


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二、适用范围:桃江县境内就业登记

三、受理窗口: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四、办理说明:

1. 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主选择、合并事项。

2.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需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3.在一次办理一件事时,所提交资料中凡需提供两次以上的相同资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一律只需提供原件供受理窗口扫描即可。

4.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5.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办理时限

序号

实施部门

涉及事项

办理时限

总时限

1

县人社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1个工作日

 

1

2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个工作日

3

县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缴存登记

 

1个工作日

(2)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即办

(3)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

1个工作日

4

乡镇派出所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户口迁入登记

1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县人社局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份)2、调档函(原件 1份)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

参保登记

 

县医保局

申请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缴存登记

 

县住房公积金

1、开户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原件副本4、职工工资表    5、法人代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6、专管员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启封与封存的材料(原件 1份)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个人账户转移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 1份)2、单位证明(转移)(原件 1份)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户口迁入登记

 

乡镇派出所

1、申请落户审批表(原件 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份)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1份)4、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文印费、快递费费等自理。

、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