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三、办理时限:60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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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
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证 |
县教育局 |
1.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原件、复印件各1份) 7.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原件、复印件各1份)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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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
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