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住院报销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住院报销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局窗口
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我要办理 住院报销 |
费用结算单 |
县医保局 |
1、住院收费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3、疾病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病情证明) 4、病人身份证(未成年人请带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 5、合作医疗卡 6、银行存折或卡,达到大病二次报销和特殊药品报销需患者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外省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暂不受理)。 7、病人因故不能来的,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以及村级单位出示的委托证明。 8、产妇住院分娩或剖宫产的,需要当年度有效的生育证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单次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要经办部门核实后方可报销。 |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
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02783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88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