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二、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住建局窗口
三、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四、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
证照名称 |
实施部门 |
所需提交资料 |
备注 |
我要办理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租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原件1份) 7.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原件1份) 8.使用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9.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原件1份) 10.《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料审核表》;(原件2份) 11.安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12.委托安装、拆卸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1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原件1份) 14.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原件1份) 15.辅助机械、设备、材料的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16.专家论证(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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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
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15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