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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表演机构

  • 发布时间:2019-09-0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开表演机构.docx


一、事项名称:我要开表演机构

二、适用范围:桃江县境内新开表演机构

三、受理窗口: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文旅广体局窗口

四、办理说明:

1. 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主选择、合并事项。

2.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需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3.在一次办理一件事时,所提交资料中凡需提供两次以上的相同资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一律只需提供原件供受理窗口扫描即可。

4.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5.装修完成后,申请人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人员进行联合勘验。

 

 

 


五、材料清单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所需提交资料

备注

市场主体

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
公司章程(原件 1份)
3.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6.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7.
《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原件 1份)
8.
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1份)
9.
董事会决议(设董事会的)(原件 1份)
10.
监事会决议(设监事会的)(原件 1份)
11.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原件 1份)
12.
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承诺书(原件 1份)

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可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也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hunan.gov.cn)”扫码下载

分公司设立

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 1份)
3.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4.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1份)
5.
《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原件 1份)
6.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原件 1份)
7.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8.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原件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原件 1份)

4.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份)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1份)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6.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原件1份)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1份)
2.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原件 1份)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4.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复印件 1份)
5.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6.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需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可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也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hunan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投资人身份证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1份)
3.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复印件 1份)
4.
依法需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相关前置许可事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5.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县文旅广体局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原件 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原件 1份)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1.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原件 1份)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
4.
户外广告设计图纸和实景效果图(原件 1份)
5.
安全承诺书(原件 1份)
6.
规划定点许可文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时提供)(复印件 1份)
7.
设置场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时提供)(复印件1份)

8、提供广告公司相应资质(复印件1份)

包括办理门店招牌、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等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1.临时占道申请表(原件 1份)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

仅限办理门店装修的

涉税事项办理

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登记核验

 

县税务局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份)

2.法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3.公章

 

发票领用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原件 1份)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原件 1份)

需携带发票专用章、免填单、窗口出件、纳税人确认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由市监部门采集信息,印章刻制单位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其他项目:1//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八、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1日—9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1日—次年4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九、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81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99737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