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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旅行社

  • 发布时间:2019-09-06
  • 来源:政务中心     

我要开旅行社.docx


(总时限:10个工作日)

一、基本信息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实施部门

承诺时限

  

分公司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

县市监局

1个工作日

直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 进行名称自主申报

旅行社设立许可

 

县文旅广体局

7个工作日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城管执法局

3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个工作日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1个工作日

 

发票领购(资格、用量、种类)确认

 

县税务局

1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涉及事项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分公司设立登记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备案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旅行社设立许可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正本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服务网点经理履历表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服务网点经理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样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证明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数量、形式

复印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份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

①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项目:0.5元/日/㎡;其他项目:1元/日/㎡

②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2.文印费、快递费、印章制作费等自理。

四、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地点: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100号)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1.业务咨询电话:0737—8218280

2.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

3.快递服务电话:1334257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