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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基本编码: 00011804100Y
事项名称: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行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二章船舶检验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第二十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