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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审查备案

实施编码:11430122006158183K443101720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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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审查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080876

    0731-8808087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市民服务热线)、0731-88080110(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88100651(望城区优化办)。

    0731-12345(市民服务热线)、0731-88080110(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88100651(望城区优化办)。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完整 2、申请材料有效 3、申请项目合理 4、应急方案可控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宝粮中路79号给排水事务中心301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资料齐全,加盖公章

办结

4个小时

资料齐全,加盖公章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8年第15号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由于工程施工、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通过新闻媒介发布公告或者张贴告示等形式,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大面积停止供水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设法通知有关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自接到用户对供水设施故障报修申请后,应当及时派员工到现场进行维修。对其中暂停供水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用户生活用水。 2.《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全文。 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承接市级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和向园区下放部分区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17〕101号 )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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