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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一件事”
信用修复主要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相关部门申请移出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信用修复旨在引导和鼓励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 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情形
在线办理条件
  • 信用主体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信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 信用主体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 行政处罚部门同意修复。
在线办理流程
流程清晰,简易易懂
在线办理条件
  • 信用主体已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 已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 已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 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 对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已进行纠正并完成变更登记。
办事所需材料
在线办理流程
流程清晰,简易易懂
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由认定部门制定信用修复条件,并受理移出严重失信名单的申请: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做出列入执行决定的法院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属地税务机关或税务局稽查局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属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

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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