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石鼓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石鼓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实施编码:11430404MB0R90151T400072200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514451

    0734-85144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177730

    0734-8177730

受理条件

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直单位推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石鼓区人民政府5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申请标准,进行专家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对达到申报标准的项目,进行批文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42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非遗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街道内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