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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实施编码:TE430216HNXJXQMZ014000711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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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补领收养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99563

    0731-8899956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8999564

    0731-88999564

受理条件

1、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2、依法登记收养或者解除收养登记,目前仍然维持该状况;3、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亲自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4、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8栋民政局203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1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当事人持相关材料现场申请,且材料真实完整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完整

办结

5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完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08〕118号

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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