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施工单位处置渣土前必须向渣土主管部门申请,符合处置、运输条件的在办理渣土处置准运证后才能进行渣土处置。 2、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做到“五有”:有文明施工措施;有按规定设置的围挡;有硬化进出路口道路;有冲洗平台、过水槽、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及降尘设施设备;有专门的保洁措施和保洁人员。 3、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冷水滩区城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6-8372800
0746-8372816
1、建设、施工单位处置渣土前必须向渣土主管部门申请,符合处置、运输条件的在办理渣土处置准运证后才能进行渣土处置。 2、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做到“五有”:有文明施工措施;有按规定设置的围挡;有硬化进出路口道路;有冲洗平台、过水槽、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及降尘设施设备;有专门的保洁措施和保洁人员。 3、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
冷水滩区银象路79号冷水滩区城管局2楼渣土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