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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机构名称: 资阳区商务局
责任处室: 资阳区商务局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责任事项: 及时受理并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证明文书;申请资料不符合条件或不全的,能当场补正的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在规定时限内审查资料,并及时出具书面认可函。
责任事项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追责对象范围: 1、不按规定受理申请;2、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4、不遵守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