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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的备案
机构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处室: 政策法规股、体育管理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2003〕382号) 第二十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行政许可要素、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格式范本,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按规定报送备案,信息公开。5、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受理审批决定人员、体育管理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