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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机构名称: 资阳区教育局
责任处室: 资阳教育局职成教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向中等职业学校发放招生简章、广告备案登记表。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对备案的招生简章、广告材料审查;(2)确定后报主管领导签批后报处室存档。 3.事后监管责任:依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履行监管责任。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追责对象范围: 有下列应当履行而未履行行政职责情形之一,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行政人员,应当进行行政问责: (一)对依申请、请求的行政行为,未按照规定受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检查、检验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制止、纠正的; (四)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未予处理的; (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未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 (六)行政相对人询问有关行政备案条件、程序、标准等事项,拒绝答复的; (七)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告知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 (八)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