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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机构名称: 君山区商务局
责任处室: 内贸服务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失职渎职
责任事项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零售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零售商所在地的商务、价格、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接受举报并及时对举报事项核查。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向社会公告;举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的,应当及时将举报情况转送有关部门核查。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