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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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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
机构名称: 岳阳楼区残联
责任处室: 楼区残联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社区受理收集资料;2、审核审批责任:残联与评残医院对接,根据评定意见,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公示;3、发放责任:确定公示对象并办理证件;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处理群众反馈。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暂无)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残疾类别和残疾登记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追责对象范围: 残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