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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机构名称: 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一般可划分为立案责任、调查责任、审查责任、告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执行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等。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通用法律规范的一般责任条款。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