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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机构名称: 常宁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 职教成教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起始责任:公告征收的对象、方式、范围等应当公示的内容,并予以解释。 2.审核责任: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征收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制作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文书,按时送达,信息公开。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