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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的处理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4412443101729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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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的处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2866688

    0734-286668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真实;2.查看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是否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54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天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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