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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214W343101906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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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7221083

    0734-722108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项目法人的验收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自验报告;市级移民主管部门初验报告;项目法人、规划设计、综合监理及监测评估等单位编制的工作报告;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政府审计报告;建设征地手续的相关资料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60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公示审批结果、送达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及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公示审批结果、送达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及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公示审批结果、送达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及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公示审批结果、送达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及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办理受理申请相关事宜、送达许可或者不许可文件

初审

1个工作日

全面申查申请材料

复审

1个工作日

初核申请资料、组织现场勘查、论证会、听证会、拟定许可文件

审核

5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及技术 要求复核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

审批

1个工作日

审核技术性、合法性、签署许可或不许可意见

批准

1个

签署决定意见

办结

40个工作日

公示审批结果、送达许可或不许可文件及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三十七条:“移民安置达到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毕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2.《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二十四条:“移民安置后,由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机关组织移民管理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内容对移民的安置进行验收”。 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77号)第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移民安置验收。移民安置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验收”;第九条:“水利部主持验收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由水利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主持。其余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主持”。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5]47号) 四、规范安置验收   在水库建设枢纽工程导(截)流、下闸蓄水、竣工前均须依法履行验收程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余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应依次履行县市区人民政府自验、市州移民行政主管部门初验、省移民行政主管部门终验的程序。移民安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依照验收意见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告验收组织单位。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XXX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报告》的函 查看结果样本

申请水库下闸蓄水(含分期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须具备什么条件?

1、农村移民已完成搬迁,生产安置基本到位;2、城集镇迁建工程项目基本完成;3、工矿企业搬迁项目建设或补偿处理已经完成;4、专业项目处理基本完成;5、库区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6、库底清理项目已完成,卫生、文物等部门已出具可以蓄水的意见;7、已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得到妥善处理;库区度汛方案已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阶段性移民安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已完成。

申请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须具备什么条件?

1、农村移民已完成搬迁安置,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忆落实;2、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或处理、专项设施处理等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3、淹没补偿费已按移民安置协议规定兑付完毕;4、淹没补偿费财务决算编制已完成并通过政府审计;5、淹没补偿费审计、移民安置稽察和工程阶段性移民安置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解决;6、已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得到妥善处理;7、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措施已落实;征地手续 已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