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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011840001150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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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7245512

    0734-724551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合法、具体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数量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保管和使用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提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60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核标准的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

1个工作日

根据审查资料及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签署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件并签署意见及理由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批准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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