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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联数据采集

实施编码:11430482MB150886924002030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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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联数据采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4-7227077

    0734-72270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2栋政务中心4楼01-2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办税服务厅人员

审核

0个工作日

办税服务厅人员

办结

0个工作日

办税服务厅人员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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