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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4412443101715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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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2866688

    0734-286668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照明规划。 2、设计、施工、监理具备相应资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54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核

5个工作日

开会研究方案,出具初审意见。

审批

3个工作日

进行复审,出具复审意见。

办结

4个工作日

根据复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完成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城市照明设施验收告知单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