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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150Y5430711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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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7263695

    0734-726369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持有我市户口的居民,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交通路2号常宁市民政局一楼101室;

2办理时间

法定时间:上午8:00-12:00 5月1日—9月3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复核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省厅核对

30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宜章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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