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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011840001170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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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7242720

    0734-724272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7245512

    0734-7245512

受理条件

依法依规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政务中心五楼543-54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6个工作日

符合用地规划条件的,作出准予核实的决定;不符合用地规划条件的,作出不予核实的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查看原文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合格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实施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地籍测绘市场调节价;房产测绘政府定价

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含绿化测量、人防测量等)

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机构

0个工作日

服务时限由合同约定

市场调节价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