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因存在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了保修的工程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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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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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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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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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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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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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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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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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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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2866688
0734-12345
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因存在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了保修的工程项目。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547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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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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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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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