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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04820062864412400081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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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2866688

    0734-286668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54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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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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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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