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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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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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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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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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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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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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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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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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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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7603486
0734-12345
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政务中心二栋五楼11-12号窗口
法定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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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审核资料及现场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核准、审批全部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收集、复核资料,并存入档案,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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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6〕第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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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植物保护事故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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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事故鉴定报告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