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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56X520001220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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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10

    0731-8221301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1、独立的法人条件; 2、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3、自编正式出版并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4、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5、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6、专门负责艺术考级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17-D1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6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告知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7项: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8项:“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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