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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11006362491W443011903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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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君山区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312345

    0730-33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2.不予受理的建设项目:《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中的禁止类建设项目、国务院明令禁止或暂停审批的建设项目或存在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且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未按行政处罚要求整改的建设项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洞庭大道88号政务中心一楼02、03、04、12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标准

技术评审

8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初审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审批

4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问:报送建设项目要注意什么?

答:报送建设项目名称,并分别加盖各单位公章报告、图纸及所有附件要清晰可见。

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单位名称还是人名?

答: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填写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为2页及以上的,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