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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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君山区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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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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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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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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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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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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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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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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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312345
0730-12345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洞庭大道88号政务中心二楼30、31、32、33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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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1.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 录入系统,确认录入系统的数据与纳税人提交资料内容一致,且符合相应数据填报标准。将相关证件原件退还纳税人。 |
审核 |
8个小时 |
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发票种类和发票数量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
办结 |
8个小时 |
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将《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反馈给纳税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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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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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以下四个文书中其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