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表彰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60A200080501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表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教育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4714915

    0731-8471491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04240

    0731-82204240

受理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2楼210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颁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 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没有省级或以上奖励,只被评为一次优秀团员,可以参评吗?

请严格参照报名条件,不符合者无法参加评选。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