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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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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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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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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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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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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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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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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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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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657925
0735-2659723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高新区苏仙区白露塘镇坪田路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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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审查并出具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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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规章】《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