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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实施编码:11430611MB1E11732F4000172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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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君山区市场监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312345

    0730-33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经批准筹建企业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3、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所要求的经营药品的条件; 4、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岳阳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5、企业无违法经营的情形或无未办结、未执行的违法经营案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洞庭大道88号政务中心一楼10号、1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时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审核

1个工作日

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即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原件时即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一样吗?

不一样。《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创业者在申请开办药店时,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颁发给企业法人的经营许可。登载有药店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许可证号、颁证时间和有效期的证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认证证书》是药店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并经现场检查合格后,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公示公告后颁发的证书。GSP是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一种预防控制性规范,目的是有效地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防止售出不合格药品的法定措施。经过认证检查才能取得认证资格。所以,药品经营许可证号和GSP证号是不一致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了怎么申报?

《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所以说,如果你在经营许可证届满前6个月已提交申请,药监部门应当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但如果你证到期还没有申请,那药监部门视同你自动放弃,自行注销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经营保健品不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如果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制剂等才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