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继受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继受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二)网约车企业法人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完成变更机动车行驶证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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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宁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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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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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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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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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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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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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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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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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7396517
0734-12345
(一)个人继受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继受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二)网约车企业法人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完成变更机动车行驶证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路88号华岁商贸城2栋政务中心五楼514-516交通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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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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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3号)第十五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变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继受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继受人可以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二)企业法人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在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变更或者不予许可变更的决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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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