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件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确保相关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时效性,做好新旧政策精准衔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1.《岳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市水务〔2015〕174号),失效理由:文件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已届满且不需要延期。
2.《关于印发〈岳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论证报告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市水务〔2017〕164号),失效理由:文件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已届满且不需要延期。
岳阳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