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件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1、《关于岳阳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17〕35号)。失效理由:2022年出台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岳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22〕3号)。
2、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岳人社发〔2018〕51号)。失效理由:文件(暂行)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已届满且不需要延期。
3、《关于岳阳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19〕48号)。失效理由:2022年出台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关于岳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22〕3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